夏柱智:乡村基层“微腐败”治理难的六大症结
夏柱智:乡村基层“微腐败”治理难的六大症结
  • 2026-03-19 03:03:21
    来源:目光短浅网

    夏柱智:乡村基层“微腐败”治理难的六大症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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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文/夏柱智】

    近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,研究部署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会议强调,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,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,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,用更多可感可及的成果赢得群众信任。

    这是一项当前乃至今后非常必要且重要政治工作,也给全国各地持续整治乡村基层“微腐败”提供了明确方向与坚定信心。

    “微腐败”是基层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违纪违法现象。近些年以来,中央持续加大力度,推进乡村基层“微腐败”整治工作,取得了一系列成就。

    根据官方数据,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达7.7万人,被立案的人数已超过2023年全年(前三季度4.6万人)。2025年上半年,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达4.8万人。

    我国目前共有约50万个行政村,近年每年查处比例如此之高,这意味着村微腐败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。

    不过,对这个现象应该作两层理解:一是反腐败力度加大,村级“微腐败”越查越多,反映了中央的决心;二是现行村级腐败并未得到根本遏制,仍然高发,大量村干部仍陷入“腐败”旋涡。

    在信息化社会的背景下,村基层“微腐败”本应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,但是实践中未能得到及时处理与纠正,甚至陷入“屡查屡犯、边整边冒”的困境,啃食基层农民群众获得感,更是动摇基层治理根基,危害甚大。

    那么,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?基于笔者在全国多地乡村的实地调查,这既源于基层治理体系的深层短板,也牵扯乡土社会的复杂人情脉络,具体可从六大核心症结剖析。

    电视剧《马向阳下乡记》剧照

    其一,镇村利益共同体固化,一定程度上形成攻守同盟。

    乡镇对村级“腐败”的事实是比较清楚的,一些老乡镇对村庄十分熟悉,比乡镇主要领导对村庄熟悉多了。然而乡镇对村干部的一些灰色空间是默认的,在乡镇治理资源有限的背景下,乡镇要通过一些灰色利益激励村干部为乡镇办事。农村集体经济薄弱,乡镇有的时候还不得不,让村干部通过“变通”做一点“小金库”。但如果村支部书记公心不强、利欲熏心,这些“小金库”常常造成村级权力失控。

    脱贫攻坚期间,下乡资源很多,规范很精细,监督力度很大,仍然出现了不少村级腐败的案例。

    在西部地区某村,村干部在一项村级养老项目中通过‌虚列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资金,几乎没有做实事。乡镇干部也知道,但因为这种利用政府项目套利的案例较多,农民也一般不知道其中的运转,政府也就不打算深究了。况且,这些套取来的资金被默认用于集体公益事业,是不是正当用途或者被用于个人消费,这是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监管的业务。

    面对各类集体“三资”整治,或者换届审计活动,这类账目看起来规范,很容易过关,尽管稍微认真一点、到现场去看看,就知道这些项目很成问题。这种监督的隐秘机制让村级“微腐败”有了滋生蔓延的温床。

    其二,少数领导干部避责不作为,不愿、不敢大力推进整治。

    基层“微腐败”整治十分复杂,既需要较真碰硬的态度,也需要直面矛盾的担当,但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存在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避责心态。一方面,部分干部认为“微腐败”“事小影响小”,查处起来费力不讨好,还可能影响基层的廉政形象,不如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;另一方面,整治“微腐败”容易触碰地方隐性利益,担心引发连锁反应,影响基层稳定。

    一名老乡镇认为,目前乡镇90后年轻干部比例大且流动性很强,办公室能力强,做群众工作能力弱,不敢进村庄,也不擅长处理复杂的社会治理矛盾。尽管他们经常下乡,但对接的往往是支书一个人,他们就没有能力掌握村级治理情况,也就不敢触碰类似矛盾,怕出乱子。

    在中部地区的一个乡镇调研,某村是一个20年以上的“问题村”,支部书记连续多届出问题,“微腐败”普遍,涉及政策执行走样、农村“三资”流失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问题,等等。镇里主要领导坦言,他们很早就清楚该村问题,口头上也强调要严肃处理,也采取了严厉的行动,对现任村支书立案调查。实际上,效果并不好。人民群众举报一个事,解决一个事,举报一个村,审查一个村庄,这类主动举报是不多的。乡镇缺乏担当主动解决普遍的问题,乡镇党委往往强调带头人的作用,依赖于村支书的人品与能力,这个支书要是不合格,乡镇只能想办法换一个,非常被动。

    乡镇很难深入村庄、深入群众去“选贤任能”,组织工作陷入了悬浮。乡镇深入村庄社会、研判复杂问题的能力大大下降了。

    山区乡村 资料图

    其三,熟人社会人情羁绊深,不得罪人文化盛行。

    乡村基层社会具有独特的社会特征,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,“低头不见抬头见”的人情网络,让基层监督陷入“两难困境”。“不得罪人”的文化流行,不仅乡镇干部不得罪人,而且农民也不愿意得罪人。

    村干部是土生土长的村民,在村庄里社会关系发达。乡镇查处一名村干部,可能牵扯整个宗族、邻里关系,有可能牵涉他所在的“派性”组织,可能造成混乱的村治局面。普通村民即便发现村干部的腐败问题,也担心“告状遭报复”,尤其是弱小家族或性格老实的农民,他们即使被村干部“欺负”,也觉得这是“正常”现象,因为他们认为“哪个村干部不腐败!”。或是认为,都是熟人,“都是乡里乡亲,没必要撕破脸”,即使上级纪委来村请农民举报腐败行为,农民即使知道,也不愿出来。这让基层监督失去群众基础。

    在中部一个山区村庄,几任村支书长期利用身份谋私利,有的时候谋取的是政府项目的好处,有的时候谋取的是村民小组和农民个人的私利,农民能数出的故事特别多。村支书会公开或暗示要求农民请客送礼,最少则几条烟,否则拖拖拉拉或者不给办。一个小村建祠堂,本来可以走正常程序审批,村却不愿提供服务,村支书反而借查处“违建”权力上前索要上万财物,村民不得不拿钱摆平。

    这个村庄的村民手上证据确凿,内心也十分痛恨,但只敢私下议论。即便纪委下基层调研,村民也不敢也不愿出来作证,怕得罪该村支书及其背后的势力,毕竟纪委只是给了一个处分,而他们是长期的“邻居”。这样纪委干部即使相信这件事是真实的,也无法立案调查。农民从中得出的结论是,“这就是‘官官相护’,举报是没有用的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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